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核心罪名,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法定刑按毒品数量与情节分档: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要规则:①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②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③以贩养吸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为其贩卖数量;④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⑤代购蹭吸的按贩卖毒品罪处理(2023年《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即“昆明会议纪要”细化了代购、哥伦布、依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认定——依托咪酯自2023年10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滥用“上头电子烟”按贩卖毒品罪处理);⑥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此外,向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账户、运输工具等帮助的构成共犯;毒品犯罪再犯的从重处罚。

常见问题:帮朋友代购少量毒品“蹭吸”构成犯罪吗?——代购者从中加价、截留毒品或收取酬劳的构成贩卖毒品罪;无偿代购且数量小的实践中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相关词条: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容留他人吸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