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92条,经《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法定刑)。法定刑三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立案追诉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系:两者都违反集资管理规定面向公众吸收资金,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罪要求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2010年非法集资解释+2022年修改):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肆意挥霍集资款,携带集资款逃匿,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等情形,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集资的常见包装:P2P网贷平台自融自担保、养老服务预付费、虚拟币炒币、原始股认购、影视投资份额转让、养殖种植返利——话术翻新,核心仍是“高息承诺+保本付息”。
实务要点:①单位实施非法集资的,追诉标准与自然人相同(追诉标准二适用于单位犯罪);②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损失由集资人自行承担(国家不兜底),退赃退赔是唯一挽回损失的途径,全案追缴的财产按比例发还;③为非法集资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虚假仍发布的,可以构成虚假广告罪或非法集资共犯;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依构成认定,同一案件中同时触犯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常见问题:亲戚间借款不还构成集资诈骗吗?——面向亲友等特定对象的借款不属“社会公众”,不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