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申请,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确认的行政程序。只有经认定属于工伤,职工才能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它是工伤维权的第一步。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④患职业病;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第15条):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第16条):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程序与期限: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有正当理由可延长);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社保部门一般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对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算工伤吗?——以本人不负主要责任为前提,且需有交警事故责任认定。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耽误的期间不计算,需提供证据说明。

相关词条: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关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