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考察而约定的考察期,法律对其长度、次数与工资都设有刚性限制,超出法定红线的即属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金责任。

期限上限(《劳动合同法》第19条):①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超过6个月;④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转岗均不得再次约定);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工资底线(实施条例第15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法后果(第83条):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三年期合同约定了一年试用期,超出的6个月已履行,应按转正工资再赔6个月。

实务要点:①“延长试用期”“两次入职两次约定试用期”均违法;②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必须证明录用条件已公示、且有考核证据,试用期内解除同样要说明理由;③试用期也必须缴纳社保,约定“试用期不缴社保”无效。

常见问题: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怎么办?——单位需举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举证不能的属违法解除,可主张赔偿金。试用期受伤算工伤吗?——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即算,试用期不是免责期。

相关词条:试用期、劳动关系认定、违法解除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