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的法律后果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生活”(事实重婚)同样构成重婚。重婚是最严重的婚姻过错,引发婚姻效力、财产、抚养、刑事四个层面的法律后果。

婚姻效力:重婚的婚姻无效(《民法典》第1051条),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利害关系人(含合法婚姻的配偶)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民事后果:①合法婚姻的配偶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且重婚方属于法定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依第1091条请求离婚损害赔偿;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重婚过错方可以少分;③因重婚赠与“第三者”的财产(房产、车辆、大额转账),配偶有权以赠与违背公序良俗且处分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为由主张全部返还,而不是返还一半。

刑事后果:《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实重婚同样可以构成本罪。重婚案件属于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配偶掌握证据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实务要点:①事实重婚的认定要点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邻居证言、以夫妻相称的登记信息(物业、医院、学校登记)、举办婚礼的照片视频都是关键证据;②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往往载明父子/母女关系,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③追究重婚罪注意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相关词条: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