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201条,经《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不予追究刑责的初犯条款)。
立案追诉标准(2022年追诉标准(二)第52条):①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②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③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初犯补缴免刑”条款(第201条第4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是刑法中唯一的行政处理前置+补缴免刑条款。注意: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2024年“两高”危害税收征管解释(法释〔2024〕4号)明确:①“欺骗、隐瞒手段”包括签订“阴阳合同”隐匿收入、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虚列支出转移利润等;②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付税款的认定;③税务机关未依法下达追缴通知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实务要点:①主播、网红隐匿收入拆分合同是近年稽查重点,逃税与偷税的旧称“偷税罪”已废止;②接受行政处罚的时限很关键——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通常15日)缴清税款滞纳金与罚款;③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更重)处理而非逃税罪。
常见问题:补缴了税款还会留案底吗?——依第201条第4款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留犯罪记录;但行政处罚记录本身存在。
相关词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