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武器弹药、假币、文物、普通货物等)

走私罪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缴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犯罪群。《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规定了多个走私罪名,按对象分档处罚: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第1款,最高死刑已改为无期? ——修正案九后走私武器弹药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最高无期);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罪(最高无期);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第151条第3款);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条);走私废物罪(第152条第2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条,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标准: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亦可构成。

行为方式:绕关、瞒关(伪报品名、低报价格)、后续走私(保税货物擅自内销)、间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物品,或在海上、内水收购的)、水上走私。“蚂蚁搬家”式多次走私偷逃税额累计计算。

实务要点:①代购境外商品未申报纳税超过标准的,同样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代购行业刑事风险);②跨境电商企业伪报贸易性质(把 B2B 报成 B2C)偷逃税款的按走私处理;③购买走私的豪车、洋烟的买受人可能构成间接走私;④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如象牙、穿山甲)不论价值一律追刑责,量刑极重。

相关词条:非法经营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