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并从重处罚(《刑法》第236条)。法定刑三档: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轮奸、公共场所当众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认定要点:①“违背妇女意志”是核心,判断要结合双方关系、事发环境、反抗表现、事后反应与陈述的综合印证,不能以被害人曾有反抗伤痕为唯一标准(明知无力反抗、不敢反抗的也算违背意志);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且从重处罚(性同意年龄为十四周岁);③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第236条之一,刑修十一新增):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自愿”也构成犯罪;④婚内强奸在婚姻非正常存续期间(离婚诉讼期间、分居期间等)可以构成强奸罪。
实务要点:①强奸案件的证据审查围绕报案是否及时、生物物证(DNA)、伤情、双方陈述的印证展开,“处女膜完整”“无反抗痕迹”不能单独否定强奸;②轮奸(二人以上轮流实施)属加重情节,起刑十年;③奸淫幼女的从重包括:多次、多人、进入住所、造成伤害、携带凶器等;④认罪认罚与赔偿谅解不能改变轮奸、奸淫幼女等加重档,但对是否适用死刑有影响。
常见问题:男女朋友分手后告强奸怎么办?——恋爱期间自愿发生关系的,事后反悔一般不构成强奸;以曝光隐私威胁继续交往并发生关系的可能构成。被害人醉酒后发生关系呢?——利用妇女醉酒、昏迷等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状态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相关词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与猥亵儿童罪、人身安全保护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