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封存

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犯罪记录予以密封保存,除法定情形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制度,目前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轻罪(《刑事诉讼法》第286条)。

适用条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应当”意味着这是司法机关的义务,不需要当事人申请;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不批捕等未进入有罪判决的,本就不属于犯罪记录。

封存的效果: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因此,被封存记录的人可以正常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涉密岗位等法定查询情形除外);升学、就业、参军政审中一般不受该记录影响。

两项法定例外:①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可以查询;②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如公务员录用、法官检察官、教师、律师等法律明确规定限制有犯罪记录人员的岗位)。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

实务要点:①成年后的轻罪记录不封存——成年人犯罪记录只有通过再审改判无罪等方式才能消除,市面上声称“花钱消除案底”的均属诈骗;②数罪并罚、曾被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未成年人不适用封存;③封存的对象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的相关材料,电子档案一并封存。

常见问题:孩子17岁时因盗窃被判一年,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符合封存条件,一般可以正常出具,但报考法律明确限制有犯罪记录的岗位时会受限。

相关词条: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缓刑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