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刑修十一修改):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其表演,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许可”包括明知他人无许可仍委托复制发行。入罪标准(2021年刑法+知识产权刑事解释精神):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严重情节”),复制发行数量亦有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刑修十一修改):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情节严重”以造成权利人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为标准(2020年司法解释);员工跳槽带走客户名单、技术图纸是最高发的形态。
实务要点:①私服、外挂、盗版网课、影视资源站均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②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可按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或商业秘密许可费的合理倍数确定,研发成本的折算有争议空间;③员工离职前批量下载公司文件的行为是案件爆发点,企业应完善保密协议与脱密期管理。
常见问题:网上分享电影资源给朋友看构成犯罪吗?——以营利为目的传播(设收费群、挂广告)达到标准的构成本罪;纯个人分享一般属民事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