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275条)。法定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要点:①毁坏行为的理解——除物理毁损外,使财物效用丧失或减损的行为(如往他人车内倒垃圾致无法使用、涂改他人车辆号牌被扣车、放走他人养殖的鱼虾)也属毁坏;②主观上出于故意(泄愤报复、嫉妒等动机不影响定罪);③数额较大(一般为五千元以上,各省标准不一)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毁坏救灾救济特定财物、多次毁坏、造成恶劣影响等)。

与相近行为的界分:①与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物的定盗窃,毁坏不取的定毁坏;②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第276条):出于泄愤报复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破坏的是经营利益而非单纯财物价值;③妻子毁坏丈夫共有财产、毁坏自己与他人共有财产中自己份额的,一般不构成本罪。

实务要点:①拖欠工资引发的员工砸毁公司设备案件,可能同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从一重处理;②毁坏财物的价值认定以修复费用或重置价值为依据,价格认定中心的结论是关键证据;③撞坏他人车辆后逃逸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按故意毁坏财物或以危险方法肇事后的交通肇事处理,注意保险免赔条款。

常见问题:邻居装修拆了我家的承重墙怎么办?——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造成重大危险的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可向住建部门投诉。

相关词条:抢劫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