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犯(delictum proprium/Sonderdelikt)

又称「特别犯」,为仅有具备特定资格与条件的人,始属适格之行为人,才能违犯此类犯罪。

如伪证罪(刑法第168条)、生母杀婴罪(刑法第274条第1项)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