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竹木根枝之割除权
越界竹木根枝之割除权系台湾地区司法用语,指邻居种植的树木根枝逾越地界且妨害土地利用时,依台湾地区“民法”第797条规定的修剪管理权。原文解释:种植物者负有避免树木枝根逾越地界的修剪管理义务,若未在期限内修剪,受妨害人可自行修剪并要求植物主人支付修剪费用。大陆地区对应制度为《民法典》相邻关系制度:邻近土地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修剪越界的树木枝根,修剪费用由种植者承担。
越界竹木根枝之割除权系台湾地区司法用语,指邻居种植的树木根枝逾越地界且妨害土地利用时,依台湾地区“民法”第797条规定的修剪管理权。原文解释:种植物者负有避免树木枝根逾越地界的修剪管理义务,若未在期限内修剪,受妨害人可自行修剪并要求植物主人支付修剪费用。大陆地区对应制度为《民法典》相邻关系制度:邻近土地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修剪越界的树木枝根,修剪费用由种植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