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刑事)
当检察官侦查犯罪后,如果认为被告确实有犯罪嫌疑,而且嫌疑达到重大的程度,就向法院请求对被告可能犯的罪,加以审判,这就是起诉。至于起诉不代表法院就是要判被告有罪,起诉的门槛是检察官认为被告有犯罪嫌疑,且嫌疑重大,这个与法院判决被告有罪,要达到「无合理怀疑」的程度不同。
检察官起诉时,要向法院提出起诉书。起诉书上应该记载被告的姓名及住所等资料,还有犯罪事实、证据及认为被告犯的是哪一条法律规定。另外,同时要将侦查过程中所取得的证物及笔录等文书资料(卷宗)一起送到法院。
检察官起诉后,法院只能就检察官起诉的被告及起诉的犯罪事实进行审判,不可以对检察官没有起诉的人或事实,主动审判,这就是法院的不告不理原则。也就是说,法院审判的范围限制在起诉书上面所记载的被告及犯罪事实。至于起诉书上记载的法条如果有错误的话,法院可以自己变更法条,不受到起诉书的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