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理由书

司法院大法官用会议的方式,合议审理解释宪法和统一解释法律、命令的案件,大法官将他们的审理结果以解释文和解释理由书呈现。

解释文是全案的结论,相当于一般诉讼案件的裁判主文。解释理由书则是支持、得出结论的具体、详细论述,有助于进一步理解解释文的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