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形式并用禁止原则
依照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行为有各种不同的形式(例如行政处分、行政契约、行政规则或法规命令等)。
行政机关要用哪一种行为来达成行政任务,原则上尊重机关的选择,但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之外,不允许机关并用两种行为形式(例如行政处分和行政契约不得并用),以免紊乱各自的规范,侵害人民的信赖利益。
依照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行为有各种不同的形式(例如行政处分、行政契约、行政规则或法规命令等)。
行政机关要用哪一种行为来达成行政任务,原则上尊重机关的选择,但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之外,不允许机关并用两种行为形式(例如行政处分和行政契约不得并用),以免紊乱各自的规范,侵害人民的信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