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弃上诉权
刑事诉讼法第353条规定:「当事人得舍弃其上诉权。」,即当事人于法院判决宣示或送达后,在可行使上诉权的法定期间内,明白表示不上诉的意思。
如当事人已提起上诉,就只能撤回上诉,无所谓舍弃上诉权可言。当事人舍弃上诉权后,如果他造也不得上诉者,判决就会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353条规定:「当事人得舍弃其上诉权。」,即当事人于法院判决宣示或送达后,在可行使上诉权的法定期间内,明白表示不上诉的意思。
如当事人已提起上诉,就只能撤回上诉,无所谓舍弃上诉权可言。当事人舍弃上诉权后,如果他造也不得上诉者,判决就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