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遇到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情形。例如法官现为或曾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亲等内之血亲、五亲等内之姻亲或家长、家属者,就必须自行停止执行职务,而无待当事人声请及法院的裁定。
例如甲为台北地院法官,其子涉犯窃盗案件,基于公平审理原则,甲法官就该窃盗案件之审理,就应该自请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遇到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情形。例如法官现为或曾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亲等内之血亲、五亲等内之姻亲或家长、家属者,就必须自行停止执行职务,而无待当事人声请及法院的裁定。
例如甲为台北地院法官,其子涉犯窃盗案件,基于公平审理原则,甲法官就该窃盗案件之审理,就应该自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