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上诉 职权上诉,又被称为拟制上诉、强制上诉、自动上诉,系指宣告为「死刑」,原审法院无须待当事人上诉,即应依职权将案件送交上级法院(刑诉344条第5项),以求慎重。 因此无论死刑犯有无提出上诉之意愿,在法定程序上将自动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