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监理人
家事事件中若涉及儿童、少年或身心障碍等弱势族群,法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依职权替孩子选任「程序监理人」以加强保护孩子法律上的权益;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声请法官选任。程序监理人有为「受监理人」利益从事一切程序行为的权利,来维护这个小孩的权益。
在家事事件审理中,儿童、少年或身心障碍等弱势族群,常常无法照顾或表达自己的权利及需求。为了保障他们的声音也能够清楚地让法院听到,家事事件法设置程序监理人制度,由法院所选任的程序监理人来担任孩子(或其他受监理人)权益的守护者,也是孩子权益的代言人。程序监理人为保护孩子或受监理人的利益,进行法律上的一切程序行为,并作为与法院间沟通之桥梁,协助法院迅速、妥适处理家事事件。
法院选任程序监理人时,会将选任程序监理人裁定书寄送予当事人及关系人,并随同寄送「程序监理人说明书」,简单说明程序监理人的职务、报酬等相关事项,让当事人或受监理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