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保持命令

书状或证据等诉讼资料,如有包含营业秘密,法院经营业秘密持有人声请,就该营业秘密所为禁止使用或开示的命令。

受秘密保持命令的人,不得将该秘密作诉讼目的以外的使用、或向他人公开,以避免影响原营业秘密持有人的商机或营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