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押契约

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当担保债权的清偿期到期,抵押人却没有清偿债务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的契约。依民法第873条之1规定,此项约定须经过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且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移转抵押物所有权时,负有清算抵押物价值的义务,如果抵押物的价值超过债权额者,就超过的部分应返还抵押人;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担保债权者,就不足部分仍得依其债之关系请求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