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管辖(刑诉)

刑事诉讼法上的法定管辖,是由刑事诉讼法直接规范将国家的刑事审判权分配各法院来行使。

全国各地设有许多法院,但如果任何法院都有权限去审理任何案件,就可能会产生混乱,因此,以刑事案件而言,通常必须要依照案件的性质、犯罪发生场所、被告的住居所或所在地为标准,来决定这个案件可以由哪个法院负责审理。

例如于桃园市发生的窃盗案件,桃园地方法院即依前述规定,享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