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学院
原为司法人员研习所,系为提供法官有关审判所需的知识,培养法官正大光明的品格、纯熟练达的处事能力与丰富的社会知识,以作出符合人民需要的判决。因应法官法施行,改制为法官学院。
依据民国81年公布施行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组织条例,于民国90年3月1日正式成立「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租用位于台北市万美街的台北市政府公务人员训练处的部分场地为办公厅舍。
为因应法官法施行后,法官进修人数增加,并提升为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发展有关研习、进修业务与国际、国内学术、研究机构或司法机关进行交流能力之机关,于民国102年7月1日改制更名为「法官学院」。 2014年台北士林新建厅舍落成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