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给付义务
(sekundäre Leistungspflicht)
次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系指因特定事由发生,当事人无法完整履行原给付义务,为重新调整当事人之法益(利益)而产生的给付义务,如给付不能、给付迟延及不完全给付所生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契约解除后回复原状之义务。
(sekundäre Leistungspflicht)
次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系指因特定事由发生,当事人无法完整履行原给付义务,为重新调整当事人之法益(利益)而产生的给付义务,如给付不能、给付迟延及不完全给付所生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契约解除后回复原状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