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
人民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机关逮捕、拘禁时,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之地方法院声请提审,使法官能就逮捕程序之合法性进行审查。(台湾地区”提审法”制度)
【标注】本词条系台湾地区人身自由保障制度(“声请”即“申请”)。大陆地区《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并设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保障被羁押人的救济。
人民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机关逮捕、拘禁时,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之地方法院声请提审,使法官能就逮捕程序之合法性进行审查。(台湾地区”提审法”制度)
【标注】本词条系台湾地区人身自由保障制度(“声请”即“申请”)。大陆地区《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并设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保障被羁押人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