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刑事)
抗告系指有抗告权人,不服原审法院尚未确定之裁定,请求直接上级法院,以裁定撤销或变更原裁定之救济方法。抗告权人包括当事人、证人、鉴定人、通译及其他受裁定之非当事人(刑事诉讼法第403条)。抗告须于裁定送达起5日内为之(刑事诉讼法第406条),提出抗告书状并叙明抗告理由(刑事诉讼法第407条)。
抗告系指有抗告权人,不服原审法院尚未确定之裁定,请求直接上级法院,以裁定撤销或变更原裁定之救济方法。抗告权人包括当事人、证人、鉴定人、通译及其他受裁定之非当事人(刑事诉讼法第403条)。抗告须于裁定送达起5日内为之(刑事诉讼法第406条),提出抗告书状并叙明抗告理由(刑事诉讼法第40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