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费

因强制执行直接产生的费用,包括声请强制执行费用、参与分配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等。

债权人声请强制执行,原则上应先缴纳执行费,将来可以从债务人">债务人的执行财产优先受清偿(台湾地区”强制执行法”第28条)。

【标注】本词条系台湾地区强制执行制度用语(“声请”即大陆所称”申请”)。大陆地区对应概念为”申请执行费用”:申请执行人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不预交申请执行费,执行后由被执行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