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堪悯恕

「情堪悯恕」是法官在考量是否要将被告的犯罪行为减刑,甚至免刑时,所审酌的因素。一般是指被告犯罪情状非常轻微,足以引起一般人的同情而言。法官如认宣告法律规定的最低刑度,仍然过重时,可依刑法第59条或第61条规定减轻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