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神丧失

心神丧失系台湾地区司法用语,指行为时对于外界事务全然缺乏知觉理会及判断能力,而无自由决定意思之能力。但该概念判断标准在台湾法律实务中曾不明确,常依医学专家鉴定结果认定,而医学上并无对应确切用语,导致不同法官认定不一致。

大陆刑法对应制度为完全辨认能力缺失,指行为人因精神病变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完全丧失辨认违法性或依辨认而行动之能力。台湾刑法已将判断标准修正为: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