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确定力
形式确定力系指不得依通常方法声明不服,非本案诉讼亦有该效力。亦即「判决不可撤销性」。
不起诉处分亦有仅具形式确定力者,系指缺乏部分之诉讼条件,而无法为进一步之追诉,若诉讼条件经补正,则可再行起诉。如欠缺告诉要件、被告死亡或无审判权等情形(刑诉第252条第5~7款)。
形式确定力系指不得依通常方法声明不服,非本案诉讼亦有该效力。亦即「判决不可撤销性」。
不起诉处分亦有仅具形式确定力者,系指缺乏部分之诉讼条件,而无法为进一步之追诉,若诉讼条件经补正,则可再行起诉。如欠缺告诉要件、被告死亡或无审判权等情形(刑诉第252条第5~7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