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断刑
所谓「处断刑」,乃立法者基于刑罚目的及刑事政策考量,明文规定加重、减轻、免除法定刑之事由,以调整原始法定刑。
以台湾地区”刑法”第320条第1项窃盗罪为例,有期徒刑之法定刑为2月以上5年以下。如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3月以上7年6月以下)成为处断刑,法官可在此范围内为刑罚之宣告。
【标注】本词条系台湾地区刑罚理论(所举例证为台湾地区“刑法”窃盗罪)。大陆地区刑法理论亦使用“处断刑”概念,但对累犯的处理方式不同:大陆地区对累犯是从重处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而非提高法定刑的上限。
所谓「处断刑」,乃立法者基于刑罚目的及刑事政策考量,明文规定加重、减轻、免除法定刑之事由,以调整原始法定刑。
以台湾地区”刑法”第320条第1项窃盗罪为例,有期徒刑之法定刑为2月以上5年以下。如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3月以上7年6月以下)成为处断刑,法官可在此范围内为刑罚之宣告。
【标注】本词条系台湾地区刑罚理论(所举例证为台湾地区“刑法”窃盗罪)。大陆地区刑法理论亦使用“处断刑”概念,但对累犯的处理方式不同:大陆地区对累犯是从重处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而非提高法定刑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