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罚性

通常行为违反法律之规定,就具有可予以处罚之性质。但有时候行为虽然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也会被认为因为对法益的侵害实在太轻微,不须动用刑罚的手段加以制裁,而认为尚不具「可罚性」。

例如擅用他人空白信纸一张,已经构成窃盗罪的要件,但因为该行为对法益的侵害实在太轻微,所以认为不应该追究,也不应该动用刑法加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