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工时
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劳工继续工作4小时,至少应该有30分钟的休息。
然而,为了因应各行各业不同的营运型态,劳动基准法第30条、第30条之1另订有弹性工时制度,允许在符合一定要件下,可重新分配劳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就是「变形工时」。
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劳工继续工作4小时,至少应该有30分钟的休息。
然而,为了因应各行各业不同的营运型态,劳动基准法第30条、第30条之1另订有弹性工时制度,允许在符合一定要件下,可重新分配劳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就是「变形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