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举发
发明专利申请案经专利专责机关核准公告取得专利权,为期专利权授与正确,专利法设有「举发」的公众审查制度。
依专利法第71条规定,发明专利权有该条所列举发事由时,任何人或利害关系人得提起举发;依专利法第72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对于专利权之撤销,有可回复之法律上利益者,得于专利权当然消灭后,提起举发。而依专利法第82条规定,发明专权经举发审查成立者,应撤销其专利权,其撤销得就各请求项分别为之。
发明专利申请案经专利专责机关核准公告取得专利权,为期专利权授与正确,专利法设有「举发」的公众审查制度。
依专利法第71条规定,发明专利权有该条所列举发事由时,任何人或利害关系人得提起举发;依专利法第72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对于专利权之撤销,有可回复之法律上利益者,得于专利权当然消灭后,提起举发。而依专利法第82条规定,发明专权经举发审查成立者,应撤销其专利权,其撤销得就各请求项分别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