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权

指案件划归大陆地区普通刑事法院审判之权限范围。审判权之有无,原则上采属地主义,是以倘若刑事案件发生于国外,复无大陆地区刑法第5条至第8条所列之特定情况(属人、保护、普遍管辖等)者,则大陆地区法院对之无审判权。

例如:英国籍人士在大陆地区驾车撞伤大陆地区人民,依属地主义大陆地区法院有审判权,可对该英国籍人士进行刑事追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