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 是告诉人不服检察官对被告作出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或被告不服检察官撤销缓起诉处分时的一种救济途径。 针对再议,无论是驳回或撤销原处分、命令侦查或起诉之书面,即为「再议处分书」。 相关法律词条再议期间(刑事)声请再议职权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