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审理主义
法院开庭时,除了法院的职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及其他经法院准许在场之人外,禁止其他人旁听。
依《法院组织法》规定,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原则上必须公开,称为公开审理主义(或公开审理原则)。但若开庭内容如果涉及人民隐私、营业秘密、国家机密等,而有妨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疑虑时,法院可以例外不公开审理,因此,在我国是以采取公开审理主义为原则,采不公开审理主义为例外。
法院开庭时,除了法院的职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及其他经法院准许在场之人外,禁止其他人旁听。
依《法院组织法》规定,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原则上必须公开,称为公开审理主义(或公开审理原则)。但若开庭内容如果涉及人民隐私、营业秘密、国家机密等,而有妨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疑虑时,法院可以例外不公开审理,因此,在我国是以采取公开审理主义为原则,采不公开审理主义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