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7法律帮
行号系台湾地区司法用语,指以营利为目的,以独资或合伙方式经营的商事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大陆地区对应概念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企业。
精准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咨询热线 · 点击直接拨打159 2696 9599高律师|工作日 8:30–18:00
您的称呼 (必填)
您的联系方式 (手机或邮箱,必填)
您的咨询事项 (必填)
留言后律师将在 1 个工作日内回复;急事建议直接拨打上方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