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诉讼制度
系指将诉讼资源尽量分配于诉讼最基层的第一审,至于终审法院则只专注于法律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见解的统一,形成底宽上尖的资源分布(形似金字塔)。
这样的诉讼结构,是为了解决目前诉讼制度所面临:因距事发日久,证据灭失、证人记忆模糊,事实无法及早确定,或因终审法律见解分歧等,致诉讼事件在二审间来回审理,诉讼解决纷争的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当事人讼累难除的困境。
相对的,改革后的金字塔型诉讼结构,可以让争议的事实,在第一审充分的人力及设备支援下,及早确定,终审法院集中于法律适用的审查,可使法律适用更正确,及避免法律见解的分歧。这也是落实我国法界长期以来的改革诉求及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的决议,并呼应先进国家诉讼制度发展的趋势所进行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