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
试用期的原意是在正式录用前,探察、考核其才能和胜任程度,试用是雇主与劳工之间「双方试用」,无论是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员工在试用期的期间都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
例如试用期期间,雇主不满意要求劳工离职,雇主依然须给付原定的薪资,因为那是劳动契约中你所应得的酬劳。
试用期的原意是在正式录用前,探察、考核其才能和胜任程度,试用是雇主与劳工之间「双方试用」,无论是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员工在试用期的期间都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
例如试用期期间,雇主不满意要求劳工离职,雇主依然须给付原定的薪资,因为那是劳动契约中你所应得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