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妨碍
系指于起诉前或后,因诉讼当事人之故意或过失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使他造(包含但不限于:举证人)之证据搜集、提出受妨碍而陷于困难或不能。
此际,基于诉讼上诚信原则、当事人间公平之维护、武器平等原则,为抑制一造当事人妨碍对造之证据搜集及提出,并于证明妨碍已经发生时,回复两造当事人在诉讼上证明负担之实质平等,受诉法院于事实认定层面,得就受妨碍之他造当事人之事实或证据主张,裁量作成对其有利之调整。
系指于起诉前或后,因诉讼当事人之故意或过失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使他造(包含但不限于:举证人)之证据搜集、提出受妨碍而陷于困难或不能。
此际,基于诉讼上诚信原则、当事人间公平之维护、武器平等原则,为抑制一造当事人妨碍对造之证据搜集及提出,并于证明妨碍已经发生时,回复两造当事人在诉讼上证明负担之实质平等,受诉法院于事实认定层面,得就受妨碍之他造当事人之事实或证据主张,裁量作成对其有利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