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诺 原告起诉后,被告向法官表示完全同意原告的请求,不保留任何抗辩,就叫作「认诺」。在被告认诺诉讼标的的情形下,原则上法院一定要判被告败诉。 但是法律也有规定在某些诉讼中,被告不得认诺诉讼标的,比方说有关身分关系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