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契约
契约当事人为使契约关系溯及消灭所为之法律行为。
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契约,甲向乙买受A屋,买卖契约签订时乙向甲再三保证A屋并非海砂屋,但等到乙将A屋交付给甲后,甲却发现A屋实际上是海砂屋,甲就可以主张A屋缺少乙所保证的品质,依民法第360条规定解除买卖契约。若该买卖契约经甲合法解除,买卖关系就溯及于缔约时消灭,甲、乙分别负有回复原状的义务(乙应将价金返还给甲,甲则应将A屋返还给乙)。
契约当事人为使契约关系溯及消灭所为之法律行为。
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契约,甲向乙买受A屋,买卖契约签订时乙向甲再三保证A屋并非海砂屋,但等到乙将A屋交付给甲后,甲却发现A屋实际上是海砂屋,甲就可以主张A屋缺少乙所保证的品质,依民法第360条规定解除买卖契约。若该买卖契约经甲合法解除,买卖关系就溯及于缔约时消灭,甲、乙分别负有回复原状的义务(乙应将价金返还给甲,甲则应将A屋返还给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