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 即是指「掌管」,对物有实际上之接触或物理上之控制均属之,但不以此为限。 按一般社会观念,若认为一定之物已其有属于其人实力支配下之客观关系者(对特定物有控制、支配及排除他人干涉的能力),即可谓有事实上之管领力。 例如民法规定中的占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