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民事)
在民事诉讼法上,有一些法律上认为比较单纯、或是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 50 万以下的案件,就会适用简易诉讼程序。除了法律规定一定要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之外,如果当事人同意,也可以用简易程序。
民事简易程序也减少了许多通常程序的要求,例如通知证人或鉴定人原则上可以不送达通知书、由独任法官进行简易诉讼程序,且法院以一次期日辩论终结为原则。
如果涉及的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那就会适用更简便的「小额诉讼」,让纷争能更有效、快速的解决。您可能还想知道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或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