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合 竞合系为解决法官在判决主文中应表明那些法条、构成哪些罪始足以充分评价行为人的行为,始评价充分而不过度、不重复。 竞合之使用时机为行为人构成数个犯罪,在2个以上条文皆可适用之情况下,如何定罪科刑,是否仅于主文宣告一罪已足;抑或须所有罪名皆罗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