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实在说
(Realitätstheorie)
法人实在说认为法人并非法律所拟制之空虚的存在,而是社会实际的存在。就此实体的性质,有认为为社会有机体、组织体、社会价值体等看法,现以社会有机体为多数的观点。
在此说观点下,法人具备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而法人实在说中又分有有机体说、组织体说及社会价值体说。
(Realitätstheorie)
法人实在说认为法人并非法律所拟制之空虚的存在,而是社会实际的存在。就此实体的性质,有认为为社会有机体、组织体、社会价值体等看法,现以社会有机体为多数的观点。
在此说观点下,法人具备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而法人实在说中又分有有机体说、组织体说及社会价值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