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
以营利为目的,依据合伙契约及有限合伙法共同组织并登记的社团法人。有限合伙的组成方式,必须有一名以上对有限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及一名以上只就出资额负责的有限合伙人;原则上,普通合伙人是实际经营业务的人,而有限合伙人则是未实际参与经营的人。
例如:甲、乙、丙三人拟共同成立有限合伙,并约定由甲担任普通合伙人,乙和丙担任有限合伙人。因普通合伙人甲是实际经营业务的人,故应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相反地,有限合伙人乙和丙不实际参与经营,故只就其出资额对合伙债务负责。此外,甲、乙和丙三人应检附文件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后,才能开始经营业务,在没有登记前,不得以有限合伙名义经营业务或为法律行为,否则行为人应负相关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