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行为(Wuchergeschäft) 暴利行为系指在主观上乘他人急迫、轻率、无经验,而在不注意、没有深思熟虑之情况下,而为显失公平的财产上给付或给付约定之行为。 暴利行为,依民法第74条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1年内声请法院撤销其行为或减轻给付。